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变更内容:
原询价文件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建筑工程施工、房屋防水补漏、建筑工程的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变更后内容: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建筑工程施工、房屋防水补漏、建筑结构防水补漏、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澄清公告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