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大庆高新博源热电固体废物(炉渣、粉煤灰)清运处置项目(项目编号:HLX-ZB-202512-1597)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
变更后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 |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