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各投标单位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条件、合理编制投标方案及报价,现特别强调并明确:所有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完成对本项目计划建设位置的实地勘察,自行确认项目选址具备建设、施工及后续运营的全部条件,确保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落地均无实质性障碍。
投标单位依据现场勘察结果自主判断、编制投标文件与报价;中标后,不得以未勘察、勘察不详、对场地条件认知不足等为由,提出费用增加、方案变更或合同履约争议,相关风险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