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5.1 获取时间:2026-06-16 8:00至2026-08-22 18:00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8-25 14:00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25 14:00
7.2 开标时间:2026-08-25 14:00
变更为:
5.1 获取时间:2026-06-16 8:00至2026-08-31 18:00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03 9:00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03 9:00
7.2 开标时间:2026-09-03 9:00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10若投标人不具备测绘资质,可与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其中至少一方满足施工资质要求、一方具备对应测绘资质;不同专业分工按各自资质认定,同一专业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变更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3.10若投标人不具备测绘资质,可与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其中至少一方满足施工资质要求、一方具备对应测绘资质;不同专业分工按各自资质认定,同一专业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承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与具备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签定合同,并将合同和具体开展测绘业务人员的资格报甲方备案备查。
(第三章、评分办法)初步审查评审标准:若承诺中标后与具备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签定合同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与测绘相关的资质、业绩及人员。
详细评审标准:取消与测绘相关的标准、业绩要求。
三、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兴化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