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杭绍区域2026年2月-2028年1月定型机余热回收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绍兴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合力信智慧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hlxzhjy.com)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各印染企业。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3.1勘察及设计部分:定型机余热回收改造项目的全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2.3.2土建部分: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3.3机电安装部分:
(1)厂内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及调试。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且不限于定型机余热回收装置等施工必备辅材等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必需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2.3.4辅助设施部分:提前做好检修通道的预留及项目所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5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3.6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3.7设备按照杭绍区域内印染企业所需求的数量、型号配备,总共约5台;具体采购设备名称、设计要求、技术规格、施工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与材料均为乙供,需按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新奥能源政联字〔2022〕47号)》的要求采购。
2.4 合同周期:2年。
2.5 工期:自具体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调试、试运行(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质保期:所投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1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任一有效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以下任一有效资质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将设计单位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① 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 轻纺行业(纺织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工程综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3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轻工、纺织工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机械、建筑、电力,公共设备等专业)注册类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承诺中标后设计人员具备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4 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5 五大员(质量、材料、造价、施工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身份证和培训证书(造价员可提供二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安全C证。
3.6 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7 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8 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在投标时未完成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9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定型机余热回收项目供货或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10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2 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4.1 获取时间:2026-02-06 17:00至2026-02-10 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招投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3 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账户信息:
名 称: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账 号:11220101040027765
招标文件一经获取,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发票开具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平台服务费开发票操作手册》。
4.4本次招标为线上招标项目,参与的投标人须为招投标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取得在招投标中心上进行操作的权限。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1 14:00。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登录招投标中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投标中心(网址:www.hlxzhjy.com )。
逾期上传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6-02-11 14:00(以招投标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6.2 开标时间:2026-02-11 14:00。
6.3 开标方式:招投标中心线上远程开标。
招标人:绍兴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三西村5幢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55800994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3号楼9层901-9
联系人:杨经理、吴经理
电话:13191964670、13373064625
招标异议联系人:马浩然
电话:1914346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