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鞍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干料棚除尘器设备及防风抑尘网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鞍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合力信智慧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网址为https://www.hlxzhjy.com),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鞍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干料棚除尘器设备及防风抑尘网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鞍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干料棚除尘器设备及防风抑尘网采购及安装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干料棚除尘器设备及防风抑尘网的供货、安装、系统集成、调试及验收,具体如下:
(1)除尘器系统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除尘器本体、过滤布袋及龙骨、清灰装置(脉冲/振打)、防爆控制柜、防爆风机、风管管路(含吸尘罩、弯头、变径、三通、风帽、软连接等)、防爆门、电动阀门、动力及控制电缆、信号线、不锈钢管件等全部设备及辅材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现场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投标人负责整个除尘系统的集成,确保系统投运后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标准。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含任何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施工、干料棚主体结构施工、防风抑尘网基础施工及预埋件埋设等。现有厂房及场地条件满足设备直接安装要求,投标人仅需进行设备就位、风管连接、电气接线等安装工作。
(2)防风抑尘网部分
包括干料棚四周防风抑尘网的材料采购、制造、运输、现场安装(不含基础施工及预埋件)、张拉固定及验收。配套的固定件、连接件、密封件等辅材均由投标人负责。
防风抑尘网的安装依托现有干料棚主体结构或现有地坪,无需新建基础。
(3)其他工作
投标人负责安装期间的安全管理、现场协调及成品保护。
负责完成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及最终性能验收。
负责对招标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交竣工资料(含图纸、说明书、合格证等)。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与材料均为乙供,需按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新奥能源政联字〔2022〕47号)》中要求。中标人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入驻质采智购平台,并按照要求在平台进行采购。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2)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一项除尘设备(或同类环保设备)的供货安装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提供封面、签署页及关键页即可;
3.4项目组成员:
(1)五大员(质量、造价、材料、施工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安全C证。五大员应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履职。
(2)电工、电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5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2025年度财务审计尚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上述全部相关材料;
②近三年内无“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因自身履职或管理不到位,受到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7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涉及的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5 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工程。
3.9.1项目经理不能提供任职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的;
3.9.2项目经理和五大员(质量、造价、材料、施工和安全员)确认存在资质挂靠的或确认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
3.9.3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人证不符,且未在招标人所在地驻场的;
3.9.4项目部近2 年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3.9.5有弄虚作假劣迹的。
3.10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4.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3日17:00至2026年5月22日17:00(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4.2获取方法:登录招投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3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账户信息:
名 称: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账 号:11220101040027765。
平台服务费发票开具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供应商平台服务费开发票操作手册》。
4.4本次招标为线上招标项目,参与的投标人须为招投标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取得在招投标中心上进行操作的权限。
4.5在招投标中心报名项目、上传文件等操作方式,或费用支付及发票申请内容存在疑问,请登录“招投标中心”(网址:www.hlxzhjy.com)”首页的下载中心,获取相关操作手册,以及答疑专区的“投标人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4:00。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登录招投标中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hlxzhjy.com )。
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4:00。
6.2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5日14:00。
6.3 开标方式:招投标中心远程开标。
招标人:鞍山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联系人:刘海斌
电话:181047631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3号楼9层901-9
联系人:丁 恰
电 话:17733688626
招标异议联系人:马浩然
电 话:1914346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