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洋浦新奥项目生物质二级料场卸料、堆垛、破碎、倒运装车外包服务(招标编号:HLX-ZB-202307-0625)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节评审标准:
原招标文件为:
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现变更为:
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物质燃料加工(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