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对中俄东线兴化门站至竹泓门站高压天然气管道项目穿河流水下施工安全作业专项方案评价服务(活动编号HLX-ZB-202409-0946)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内容中,经招标人决策,对如下内容进行澄清:
原内容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4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提供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兴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兴化市城中支行 账号:1115510329300024683 备注:专项方案评价服务 |
变更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4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提供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兴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兴化市城中支行 账号:1115510329300024710 备注:专项方案评价服务 |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