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3.4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如承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暂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明确。)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如承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暂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明确。) |
变更后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3.4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如承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暂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明确。)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如承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暂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明确。) |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莱阳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