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盐城建中二期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射阳新奥70KW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必须踏勘项目现场,并提供由招标人出具的踏勘现场证明。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上午9:00 踏勘现场地点:亭湖区环保产业园光伏路9号 |
变更为: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必须踏勘项目现场,并提供由招标人出具的踏勘现场证明。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上午9:00 踏勘现场地点:亭湖区环保产业园光伏路9号 |
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系统效率 |
承诺高压不低于 90 % ,低压不低于 90 % |
变更为:
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系统效率 |
承诺高压不低于 80.6 % ,低压不低于 81.6 % |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盐城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