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公示 > 变更公告

综合能源工程类-海安市润腾纺织3.5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 2024-03-28 09:55:4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安市润腾纺织3.5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海安市润腾纺织3.5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LX-ZB-202403-0146 )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内容中

 

3.5.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变更

3.5.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递交投标资料前2023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内容中

条款号

     

     

3.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账户名称:海安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海路支行

账号:474158221515

3.5.2

近年财务状况证明

3年,20211月1日—202312月31日

变更

条款号

     

     

3.4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账户名称:海安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账号:32050164713600003461

3.5.2

近年财务状况证明

3年,20211月1日—202312月31日(若递交投标资料前2023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内容中

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信情况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资质造假等不良记录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取消资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95

/W

 

 

变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信情况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若递交投标资料前2023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资质造假等不良记录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取消资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95

/W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60%:20%:20%。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报价内容中

1. 投标报价说明

1.1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95 /W,投标人应按本次招标标的按单瓦固定价以外,还需进行分项报价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7元/W、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39元/W、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39元/W。

投标报价各分项合计及投标报价合计均不可超过该投标限价。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序号

分项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元)

分项投标报价合计(元)

工作内容

1

设备费

其它设备费

/瓦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2

支架费用

/瓦

 

支架、导水夹、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3

电缆费用

/瓦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铜电缆、通信电缆等

4

其它材料费

/瓦

 

爬梯、维修通道、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5

施工费

防水施工及除锈修复费

/瓦

 

 

包括防水卷材的铺设、防水保护层设置等(拆除原有防水);找平层、防水卷材的铺设、防水保护层设置等(不拆除原有防水)屋面部分除锈

6

建安工程费

/瓦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7

服务费

勘察设计费

/瓦

 

 

勘察设计费

8

其它费用

/瓦

 

电网并网协调、高压并网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投标报价合计

/瓦

 

投标报价合计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合计

变更

1. 投标报价说明

1.1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95 /W,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该投标限价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60%:20%:20%。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序号

分项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元)

分项投标报价合计(元)

工作内容

1

设备费

其它设备费

/瓦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2

支架费用

/瓦

 

支架、导水夹、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3

电缆费用

/瓦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铜电缆、通信电缆等

4

其它材料费

/瓦

 

爬梯、维修通道、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5

施工费

防水施工及除锈修复费

/瓦

 

 

包括防水卷材的铺设、防水保护层设置等(拆除原有防水);找平层、防水卷材的铺设、防水保护层设置等(不拆除原有防水)屋面部分除锈

6

建安工程费

/瓦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7

服务费

勘察设计费

/瓦

 

 

勘察设计费

8

其它费用

/瓦

 

电网并网协调、高压并网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投标报价合计

/瓦

 

投标报价合计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合计

 

  •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中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海安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W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变更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海安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W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其中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60%:20%:20%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海安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