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低(零)碳产业园-风电装备配套产业园 3.125MWp(一期)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HLX-ZB-202403-0163 )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2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5 元/W。具体报价方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 |
变更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2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65 元/W。具体报价方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5 元/W |
变更为: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65 元/W |
附件1中:
环境检测仪 |
||
1 |
环境检测仪 |
锦州阳光 |
2 |
锦州利诚 |
变更为:
环境检测仪 |
||
1 |
环境检测仪 |
辉盛测控 |
2 |
中科技达 |
1.1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5 元/W,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该投标限价。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变更为:
1.1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65 元/W,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该投标限价。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江苏奥兴智城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